在中国,室内照明的颜色标准主要依据国家标准《GB 50034-2013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以及相关行业规范。进行了简单总结。
室内照明光源色表特征及适用场所宜符合下的规定。
长期工作或停留的房间或场所,照明光源的显色指数(R.)不应小于80。在灯具安装高度大于8m的工业建筑场所,R可低于80,但必须能够辨别安全色。
选用同类光源的色容差不应大于5 SDCM。
当选用发光二极管灯光源时,其色度应满足下列要求:
1长期工作或停留的房间或场所,色温不宜高于4000K,特殊显色指数R。应大于零;
2在寿命期内发光二极管灯的色品坐标与初始值的偏差在国家标准《均匀色空间和色差公式》GB/T 7921-2008规定的CIE 1976均匀色度标尺图中,不应超过
0.007;
3发光二极管灯具在不同方向上的色品坐标与其加权平均值偏差在国家标准
《均匀色空间和色差公式》GB/T 7921-2008规定的CIE 1976均匀色度标尺图中,不应超过0.004。